去年9月,冯师傅因肺部不适前往医院就诊,后经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“矽肺一期”。医生告知,此种病系职业病,与其曾从事煤矿挖掘、长期接触粉尘有关。冯师傅找到原单位希望给个说法,但原单位已改制多年,且冯师傅离职已有10年之久,故认为其病情与该单位无关,拒绝了冯师傅的请求。
原来,冯师傅于1984年9月被市某矿业公司招收为临时工,从事井下煤矿挖掘工作,1989年,冯师傅转为合同制工人,直到1993年8月因煤矿改制,冯师傅才返回原籍工作。医生说,冯师傅所患的“矽肺一期”,跟他之前所从事的煤矿挖掘有关。于是,冯师傅来到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。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,决定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,于当日完成案件的审查、受理、指派工作。
今年1月,经常州市人社局认定冯师傅为工伤,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书认定冯师傅伤残等级为四级。拿到相关证据后,法援律师代表当事人与其单位进行协商,但该单位依然态度强硬。10月28日,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,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。
经过法援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,11月24日双方再次进行了协商。法援律师积极向企业宣传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,自知理亏的企业对双方的劳动关系和工伤鉴定表示认可,最终双方达成协议,企业给予冯师傅医药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护理费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40000元,至此,该项工伤赔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。
----来自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